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

冤有頭

昨日知悉有位前攝影同事,因為在新政府總部採訪時與保安推撞,被控襲擊罪,公司高層態度十分「冷靜」,我感到十分無奈。
我不太認識那位同事,印象中他性格是頗為火爆,整體而言,是對工作認真的人。
記者與保安發生衝突是常有的事,我是文字記者,遇到這些場面比較少,以往多在前線時,遇到一些阻撓,有時會使計避過,衝不過的作罷,反正其他人也衝不到,近年政府及其他團體對記者越來越不客氣、不友善,我知道前線記者越來越不滿。
同事說記者與保安衝突,罪魁禍首是行政署,因為行政署收緊了政總採訪安排,我同意,不過同時也覺得,與報館高層也有關係。當時爽報出晚版,沙膽虹每日早上回公司督師,幾乎要同步有相片傳回公司,即是要求即影即有,同事壓力可想而知,與保安推撞時有比較嚴重的衝突,我覺得這是其中一個原因,因此,對高層如此「冷靜」處理,我覺得很無奈。
題外話,爭取新聞自由、採訪權利,究竟是為記者,還是為了傳媒機構呢?當傳媒機構也不太稀罕這些東西的時候,記者還爭取甚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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