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2日星期四

生果報高層提出點擊率與分紅掛勾的所謂獎勵制度,引起很大爭議,此舉會有甚麼後果,已有高人蔡元貴先生分析透徹,任何補充,也只是狗尾續貂,而作為生果報一份子,有些事,我始終感到莫名其妙。
第一,有些行內人、生果以外的人,覺得這做法匪夷所思,可能我習非成是,覺得不算萬惡不赦,只是覺得要賺錢,這手法不高明。把點擊率、page view轉成收入,在2000年的科網狂潮,已試過了,是成是敗,大家心裡有數,現在還用這一套,那些高層,好像沒甚麼長進,於我而言,如果制度真是公平公正無人搞鬼,我幾肯定我唔使帶腦返工,已經可以分到花紅(其實大部份同事都係)。
第二,生果報老闆一擲以十億元計在台灣搞個還未落地便賣盤的電視台,他肉不肉痛,我不知道,在這次搞電視台的經驗中,他有甚麼體會,我也不清楚,我只是奇怪,如果他願意擲一億元出來,向全世界、整個銀河系,去以色列、矽谷、台灣、大陸、日本,找電腦、電子、marketing、法律等各種天才,為他想一個為旗下傳媒生意找一個付費看內容的方案,我想,一億元應該綽綽有餘,屆時,他根本不需要再做媒體內容這些「細藝」生意,只要把收費方案申請專利,把專利賣給全世界的傳媒已經發達到不得了,為甚麼不花一些錢去做這些事?
第三,我想告訴所有想入傳媒,或正在傳媒這行業的人,不論是甚麼媒介,內容不死,永遠保持觸覺敏銳,為受眾,不論是讀者或觀眾或聽眾,帶來有價值的資訊(至於何謂有價值的資訊,depends),就是傳媒人的價值所在,這個,也是我催眠自己,繼續在這行業的說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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