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8日星期六

給36歲的我(三)

今天早上要打網球,但為了彌補之前一天沒有跑步的內疚感,所以還是九時便起床跑步半小時,之後剛好去球場,可能由於跑步時熱了身,今天打網球時表現還可以,只是下午一時多便有點睡意了。星期天應該可以堅持跑步,希望可以堅持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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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36歲的的我,如果要向35歲的我追究一件做錯了的事,令36歲的我感到很遺憾,應該是去年買了港灣豪庭。去年買樓,主因是因為租住的單位業主顯著加租,我還價,結果業主說收回單位出售,當時也沒有特別考慮買樓,覺得繼續租樓也可以,可是母親表示不想再搬樓,所以便毅然決定置業。
去年初買樓,只是花了半個下午數小時,因為覺得幾個鐘頭就買了一個單位很「型」,事實證明扮「型」無錢剩,令我悔不當初至今。
我向來認為錯了要認,面對錯誤才能承認失敗,日後才可能避免再犯,因此,我已不止一次承認自己這次置業決定錯了,很老實的說,如果可以,我寧願讓蝕沽出單位,把我的錯誤用一個銀碼量化出來,相信,很肉赤的痛,是讓我自己懲罰犯錯最好的懲罰,錯了不止要認,而且應該被罰,接受懲罰,也是承認錯誤的一種方法。
這次置業過程還有一些不便寫下來的事情,雖然沒有記下,但我會記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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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,很會傷害人,而且傷了人還不自知,我受傷,倒不介意傷我的人知不知道,不知道無所謂,知道也無問題,反正,傷痕猶在,不會輕易消失,我記得自己受過傷就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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