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月17日星期一

又要談新屋。
是咁的,搬屋在宜家買了不少家私(有購物),預約送貨時間,真是令人氣結。
宜家會咁安排,揀好日子,平日早、午、晚時段,假如選下午,時間竟然是二時至六時,即是如果你唔請假,基本上不能收貨,如果選假日,即是你那天不能出街。
好了,到送貨當日,會早一小時致電你,咁做有個好處,就是知道要等多幾耐,不過對於節省買家時間的作用不大,因為即使他準時送到,你還是會預留了半天時間等他,送來了家私,餘下時間,你也沒有其他活動,因為事先你不敢安排其他節目。
不止宜家,其他家私公司也差不多,不過我不會怪送貨工人,因為打工仔我也明白,是公司要慳錢減少送貨車隊所致,要做好物流,學問不簡單。
宜家有個奇怪新做法,就是送貨後翌日,會有人致電給你,查詢送貨及安裝是否滿意,之前兩次我也說ok,幾好,假如再來電,我會投訴,因為送來一個櫃,第一次櫃身裂了,要換貨,第二次櫃頂花了,又換,聲言星期三會上來換新,又說送貨前會先驗貨云云。
不過是一個櫃吧了,又唔係貴,當然也不算太平,竟然搞三次,如果咁都對宜家的服務質素表示滿意,我都覺得自己有些離譜,所以決定再做一次投訴撚,會向職員揚言,唔補償以後唔幫襯!
這次其實是說消費者權益,都是消費,即是購物啦,是不是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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